记忆诡计(轻推理)

刚吃完中饭,我坐在靠窗的工作台前,中午的阳光可以直接照射进来,太刺眼了,我拉下了窗帘,便睡去了。

应该是睡了足够长的时间,我睁开了眼睛,可只能睁开左眼,无论使用多大的力气,右眼都无法睁开,窗外的阳光很刺眼,为什么这样都无法让我清醒。既然不能睁开右眼,那就罢了,一只眼也是能够了解外界情况的。

我看了看实验室其他人都在忙自己的事,我想开口叫他们,却发不出声来,算了,还是得靠自己,眼睛,嘴巴,都不太受自己的控制,眼睛又闭了下来,也许我的手还是可以受我的控制吧,我伸出了手在桌子上到处摸了摸,我记得手机是放在电脑前的,诶,找到了,我摸到了一个手机形状的物体,我记得我的笔记本电脑下面垫了一本书,我试着把手机往电脑下的空隙塞,成功了,既然我的手都能正常使用,为什么还不能睁开右眼?

正当我思考完后,我试着去摸手机,诶,刚才不是已经在电脑下的缝隙中了么,怎么又在我摆弄手机之前的位置上,我再次把手机塞入电脑下,依然成功了,这到底是为什么呢?手机会自己动么?

这肯定是梦,可这太真实了,无论是我的视觉,听觉,触觉都是那么得真实,不过以我的经验,只要我能找到一个与我的逻辑相违背的细节我就能脱离梦境。

可是无论如何也找不到,这一切太真实的,我宁愿相信我是醒着的。这时我听到实验室的一位师兄的脚步声,我终于醒了过来,我下意识地往窗外望去。

眼前毫无刺眼的光线说明了一切,看来记忆永远要比自己高明,窗帘显然是已经拉下来了,我是不可能觉得阳光刺眼的,刚才梦中的刺眼的感受完全是虚构出来的。

星际争霸十X年(第二年)

小学毕业了,打星际的这些人里,我去了一中,宋嘉、李小龙、曹佩尔去了南方,李谷越去了二中,杨帆去了十三中,罗翔晟还有周荣回老家读书,一个去了深圳一个去了福建。毕业时,大家只互相留下了家里的座机,但是如果某人换电话或者搬家,很有可能这两人的联系就会中断。当时我们没有考虑到这么多,可能是因为我们仍然在一个城市中读书。

说实话,越离小时候远,越想不通当时的一些行为。

比如,你知道某人不在家,你却心甘情愿在他家楼下等上1-2个小时,等着他回来。对于成年人来说,或许这是在等自己的女朋友,当然,哪怕是女朋友,我也不会这样傻等着。而对于小时候的我,我等的是李谷越,当然他是男的,当时他家离我家不远,每到周末我就往他家走,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不事先打个电话。走到他家楼下,就在楼下喊他,如果他刚好在家,我就把他叫出来打星际,如果他不在家,我就一直在他家门口那一块地方转,一直等到傍晚。我到现在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等。

我们两个人那时候先是常在拖配的旁边的一个小电脑室打星际,我到现在我清晰地记得当时的场景。我经常问起李谷越小学班上的那些人的实力,

我问李谷越,“是不是宋嘉打星际最厉害。”

李谷越说,“我没有和宋嘉打过,但是我和李小龙打过,同时李小龙赢过宋嘉,而我赢过李小龙。”

李谷越说得很淡定,从他的语气我明白了,李谷越的实力不俗,当时班上他似乎不是最厉害的,也许是他比较低调的缘故。

每当我想开口,“李谷越,我们来打一盘吧。”说到李谷越这三个字的时候,我就不知道如何把后面的话说出口了,因为我很害怕李谷越说,“钱思维,你还要多练练,先去打下电脑吧。”

当时,我心中甚至就是这么认为李谷越必然会这么说,于是我一直在家里打电脑,先是打赢一台,再是两台,再是三台。

有一天,我卯足了勇气跟李谷越说,我们来打一局吧,李谷越居然很干脆地回答说好,我心中的石头并没有落下,因为我又开始害怕会被李谷越轻松灭掉。我们打的是THE BIG HUNTER,这个地图是8人地图,每个矿区的矿很足,基本一个矿区就能满足经济的需求。

我是三点钟的人族,李谷越好像是六点钟的虫族,如何发展的过程我已经忘记了,我只记得李谷越一大拨守护者冲过来的时候,我的领地里全是空对空瓦格雷,地面上还有大量的对空机器人,毫无悬念地我全歼了他的部队,本应该是立马冲进他家扫荡,可是,我没有进攻,并不是担心他家里还有很多部队,而是我下不了手,我不愿意在他劣势的情况下一举歼灭他。接下来李谷越好像又对我进行了一波进攻,我差不多忘记了后面的情节,这场比赛的结局当然是我赢了,最后是他主动投降还是我歼灭了他的所有部队和建筑,我也忘记了。

我赢了,可是我并没有得意,我赢了,只能说明我赢在了一些关键细节上。

李谷越输了,好像也没说什么,其实这一场比赛很平淡,或许他本人早就忘记了,但是这场比赛令我印象深刻,因为,从这以后,我们之间的交往和友谊都更加深了。

我们每个星期都一起打游戏,有时候他去我家里打,有时候我们一起去网吧,之前拖配的那个网吧拆了,我们便去老鹰网吧,那是一个配置更好的网吧,我们常常两个人用一台机器,轮流玩,有时候我们会分别用一台机器,进行星际争霸对战,那时候我们每个星期都去那里玩上两三个小时,之所以不玩多点时间,是因为经济问题,我们往往就每人带个5块钱出去。

星际争霸这个游戏确实是需要和其他人一起交流对战,才会不断提高,而乐趣也是在与他人的博弈中产生,到这个时候,我想,我和李谷越的实力恐怕已经要比其他小学同学更强了,因为我们俩已经算是真正开始认识这个游戏的。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知道了WCG这个比赛,WCG中的一个项目是星际争霸,我把那一年的WCG星际项目比赛REPLAY全部下载到电脑里面,从录像里面我认识了一个人,那个是人族,他从小组赛一直杀入决赛,最后夺取了冠军,他的比赛,往往只有十几分钟,他只需要一辆运输机,两辆坦克,便可以把对手玩得团团转,甚至以此完全击溃对手的防线,我记得很清楚,有一局,他的对手是神族,那个地图的矿区后面有一块高地,那个高地需要运输机才能把兵运上去,这个人族选手以最快的速度造出了运输机和两辆坦克,直接架在了对手矿区后面的高地上,对手自然也不是等闲之辈家里也有运输机,只是他没想到人族的坦克来得这么早,神族把自己的两个龙骑士放入自己的运输机,准备降落在高地上,打算守住人族的这波坦克骚扰,在龙骑士上到高地时,人族把坦克从攻城模式转为了普通模式,在攻城模式下,坦克是不能进入运输机的,我当时想,人族这波骚扰告一段落了,他可能要载着这两个坦克回家,结果没想到的是,这个人族居然和神族硬打了起来。而更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在龙骑士发出炮弹,刚要击中坦克的一刹那,坦克进入了自己的运输机,坦克毫发无损,龙骑士的炮弹击空了。最后以两个坦克完好无损,而两个龙骑士全歼告终,坦克继续以攻城模式在矿区的高地上轰炸神族,神族打出了GOOD GAME,退出了比赛。而这个人族的ID是SLAYER BOXER,也就是后来的人族皇帝。而后,也是因为他,所以我使用的种族就是人族。

我第一时间,把SLAYER BOXER的战术和技巧告诉了李谷越,如果学会了这门技术,我们的实力会更上一层楼。每个星期我们先一起在我家学习SLAYER BOXER的比赛,然后我们接着去网吧练习战术,我们互有胜负,我们还经常练习用机枪兵打LURKER,用雷车埋雷炸龙骑士这些当时很炫的操作,当然也都是SLAYER BOXER首创的。我们在网吧打完后,一路上都讨论着战术,最后我把他送回家,我再自己走回家,有时候甚至我把他送回家,他又反过来把我送回家,我们再在两人家的中间点分别往自己家里走。以现在的话来说,这行为很2B,找个地方坐着慢慢说不是更好么。可是正因为是小时候,这种率性的行为,才更加回味无穷。

有时候我在想,到底是星际争霸本身有意思,还是有着这么多好朋友,与他们在一起有意思,直到现在,我还不能给出一个确切地回答,以初一那年的情况来看的话,一方面有李谷越一直陪着我打星际,另一方面又有星际争霸本身各种有趣的战术和技巧让我不断地学习和研究。也许这两者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李谷越跟我一起讨论,也许我便没有大的热情去研究星际争霸,而如果星际争霸本身没有这么多可开发研究的地方,我和李谷越又不会有什么多话说。

其实,人总要生活在一个圈子中,自己认可这个圈子,而圈子中的其他人也认可处于这个圈子中的我,这种互相认可,是不是可以认为是一种归属感,而星际争霸能给我带来这种感受,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聚在一起,不需要聊其他的事情,只需要坐下来打上一局,便是很好的朋友了,这就非常类似下围棋常说的手谈吧,星际争霸的对咱也是手谈。

最终李谷越搬家了,就像开头说的,搬家了,可能联系起来很不方便,当然这次并不是因为不知道对方家的座机号码,而是我们家间的距离相当远,过去一趟很不方便。我记得李谷越说,“我们还是有机会一起玩的,有空我也会去你家。”这句话即像是承诺,又像是在安慰我。直到现在想起这句他无意中说出的话时,我心里还很不是滋味,搬家这种事,就像是很多不可预料的事情一样,没有任何办法可以改变。

此后,李谷越打星际渐渐变少了,而我实力一天一天比他高,也许是他很难赢我一盘,也许是他搬家后,家里管得更严了。总之,在那个没有方便的通信设备的年代,两人的联系只会慢慢减少。

星际争霸第二年,就以这个时段作为分界点吧。

星际争霸十X年(第一年)

之所以把标题写为十X年,而不是具体的十一年或十二年,这是因为,今年整年我总共只打过3盘星际,这对于一个星际玩家来说,差不多算是他星际争霸生涯的终点了,既然是终点,就该在标题中用一个具体的年数来为这段历史划上休止符。但是,我转念一想,为了不排除明年或者后年仍有可能继续拿起放在柜子里面的G1鼠标和DELL8135键盘的可能性,我保守地把本应该为“二”的那个地方改成了一个”X”字,而目的也很简单,只是为了方便明年给这个日志添上一个新的章节时,可以不用修改标题。

在我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当时出现了星际争霸这款游戏,但是那一年的确没有丝毫接触过这个游戏,而且记忆中也没有太多其他关于这个游戏的印象,所以我决定略过小学五年级,而从小学六年级开始,尽自己最大的可能,回忆起那时候的事,不管是有意思的或者是没意思的。

当时班上打星际的人,有不少,宋嘉,李谷越,曹佩尔,杨帆,李小龙,周荣,罗翔晟,周宇超,这几个人据说实力最为强劲,当然强不强劲我也是听他们自己说的。

罗翔晟的硬件条件最好,因为他当时有一个舅舅,买了一台电脑,内存好像是16M,打星际的时候如果兵多了会卡得很,甚至会死机,他偶尔可以去他舅舅那里玩。然后还有一个,就是宋嘉,宋嘉爸爸妈妈都是老师,所以家里管得严,不一定可以在屋里玩,他那时候的机子好像还可以,内存有32M还是64M,跟一台电脑对打的时候不会卡,但是电脑多了后也会卡。而另外其他人我记得他们主要是去网吧打星际,那时候网吧还不叫网吧,叫电脑室,电脑不能上网,只能局域网互联,而最火的游戏就是星际争霸了。

小学六年级那一年,有一段时间,他们这些人一直陷在一番苦战之中,因为星际争霸的电脑是那么得强劲,他们老是在10分钟内就败给了电脑,所以最终这帮人决定联手打电脑,我印象中,这七个人就是宋嘉,李谷越,曹佩尔,杨帆,李小龙,周荣,周宇超,因为罗翔晟家教很严,所以罗翔晟应该没有去网吧搞。星际争霸总共可以有八个玩家参与,当然如果加了电脑,电脑也算玩家,所以,最后就是这七个人打一台电脑,据说那天,他们从早打到晚,使用了各种战术,最终在某些人没法再加5毛钱续玩15分钟的紧要关头,奇迹出现了,七人联手打赢了那一台电脑。这件事当时在班上闹得沸沸扬扬,因为当时玩星际的人确实多,就连我这个从来不打星际争霸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当时他们七个人就成为了班上打星际的传奇人物,因为只有他们击败过电脑。

之前如果说是班上最强者共同抗击外敌的话,接下来这段时间,应该算是群雄割据了。当时要安排每天放学扫地,宋嘉,李小龙,李谷越,这些人,经常号称要拉屎,偷偷溜去网吧打星际,他们几个可能算是一派。然后军分区那边有吴迪,林韬,周宇超,他们经常一起打星际,应该算是另一派,然后周荣,罗翔晟这些外地过来的转校生算成一派,再就是曹佩尔可能和李小龙他们走得比较近,最后就是杨帆,当时号称班上星际争霸最强,无门无派,他长得五大三粗,外号杨大哈。结果有一天,我听到宋嘉和周宇超这两个本应该是对立的人居然站起一起哈哈大笑,他们没有像以前那样互相反驳对方的星际战略,我听到宋嘉边笑边说:“宋嘉与周宇超进行合作,最终推翻了杨大哈的黑暗统治,创立了宋周民主共和国。”就是这个时候,我开始佩服宋嘉他们了,我觉得他们是正义的一方,因为他们击败了杨大哈,我开始有意无意地向他们请教到底什么是星际争霸。

接下来的第一次打星际争霸。我印象很深刻,我不记得是什么原因,好像是李小龙过生日,我把李小龙,宋嘉,吴宏宇等人喊到我屋里去玩,那时候我住北区,我们的小学在南区,很远,坐车要半个多小时,最终,我们上了5路车,到了我屋里。恰完饭后,我带他们到我那里的一个电脑室去,我要李小龙和宋嘉教我打星际,他们教我进了游戏界面后,我玩的神族,李小龙告诉我,“造这个东西,这个东西可以出很猛的飞机”,他指着一个像飞机场的建筑跟我说,我造好了这个建筑,怎么搞也不知道该怎么造飞机,李小龙说,“哦,不好意思,这是油矿场,飞机场是另外一个建筑。”然后我造了正确的飞机场后,造了一艘很大的飞船,他们说这个叫航母,但是我说这个东西怎么不能攻击,我印象中李小龙好像是说,“这个东西就是这样的。”于是我第一次打星际的成果就是成功造出了一个没有攻击能力的飞船。

小学六年级快毕业的时候,我屋里买了电脑。我一个人也是打不赢电脑,后来我想,我自己编一个地图,我最终编了一个岛图,我和电脑分别在一个岛上,中间全是海,我们的矿都是50000,也就是说基本采不完的矿,然后我打了30多分钟,憋了200人口的人族大舰,独自打赢了一台电脑,我记得当时好像是在我小姨家里玩的,她家那时候也是买了一台电脑,赢了电脑还是感觉很有成就感的,就是那时候,我脑海里面出现了一个念头,我想挑战宋嘉他们,但是我一直不敢说出口,我怕他们说,“你太菜了,和你玩没意思。”于是我最终也没有鼓起勇气和宋嘉打一盘星际,这一拖,就是5年。

第一年差不多以小学毕业为终点,而毕业那年的暑假,我把它算在了第二年里面。

牛津,学者与犯罪 — 牛津大学公开课

接着上一篇文章继续说,这一次是公开课的第二课,主要是谈及牛津大学这个纯净,神秘,理性的圣地,却与犯罪小说扯上了说不清的关系,并且,推理小说中的一个分支学院派也从某种意义来说诞生于此。接下来,慢慢谈谈这堂课的内容,与大家一起分享。

在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也就是20世纪20-30年代,那时候可以认为是学院派刚刚诞生,并且奠定了学院派与牛津大学之间关系的时代。有三本非常出名的书,笔者我都没有看过,有机会大家可以看看,第一本是1933年的J. C. 马斯特曼的《牛津悲剧》,第二本是1935年塞耶斯的《俗丽之夜》,再就是1936年的迈克尔·英尼斯的《校长宿舍谋杀案》。这三本书所代表的那个年代的学者派推理小说都有一些特色,首先,侦探当然是有着学者的作风,或者本身就是教授,而且博学多才,其次,凶杀往往发生在封闭的学校内部(满足密室这一特性)。具体的,说实话,我也不是太清楚,但是不得不说,黄金时代的推理小说质量肯定是不会差的,想想艾勒里·奎因,迪克森·卡尔都是那个时代让我非常喜欢的推理作家。

到了40-60年代,也就是脱离了战争之后,学院派自然也发生了变化,这跟整个大环境是相关的,如果说20-30年代,学院代表着一种崇高,代表象牙塔的话,那么到之后的这个年代,学院已经随着科技的发展,更加丰富多样了,纯理论的学科少了,神学,哲学也不再那么重要了,更多的是与这个社会息息相关的一些学科涌入了进来,自然的,学者也不那么博学了,从某种程度来说,是社会的发展,要求更加细化的分工,需要更多的尖端人才,这也导致了一点,推理小说中的学者,多多少少会有一些怪癖了。

比如,埃德蒙·克里斯平笔下的杰维斯·芬恩教授,以及其最著名的《玩具店不见了》,《镀金的苍蝇》,有机会,我一定要去看下这两本书。再就是,莎拉·寇威尔,和其笔下的希拉里·塔玛,在这里,讲师讲了一个段子,这让我这个曾经也做过科学苦工的人笑个半死。段子好像是说的希拉里·塔玛看论文:

——我10点多开始工作,阅读一篇论文,我看得如痴如醉,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就这样不知不觉过了多久,我看了看时间,发现已经快11点了。

懂的人,必须要会心一笑。再就是除开学者侦探本身特质的变化外,故事和凶杀地点往往也独立于大学的封闭环境。

再往后,到了这几十年,有些可惜的是,学者侦探逐渐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警探,不过,仍然有一些警察,他们身上仍然有学者的特质,他们常常博学多才,出口成章,能够随意引用各类术语。比如说,莫尔斯,第一课中提到过他,在第三课也会重点写他。

这里重点要谈到一个推理小说的旁支,讽刺推理小说,比如罗伯特·鲁滨逊的《死亡教员之警官》,英文是《Landscape with Dead Dons》,讲师把其中的段子讲得非常搞笑,大家有兴趣可以去看看这篇小说。

随后作者还谈了一些作家,他们也是学者推理的代表,但与牛津大学的联系也不那么紧密了,这些作家我都没听说过,在这里列出来,当作一个记录,说不定有很多有趣的故事。

维罗妮卡·斯托伍德的凯特·伊沃里,伊恩·莫尔森的威廉·福尔克纳,阿曼达·克罗斯的凯特·凡斯勒,简·兰顿的荷马凯利,吉列尔莫·马丁内斯的牛津谜案。

最后,讲师做了一个总结,谈到为什么牛津是推理小说中最常见的地方,有如下四点:

一、英国的校园小说一直以牛津为主。

二、不少推理作家本身就是牛津的。

三、牛津大学里面的规划,建筑风格,具有一定的神秘色彩,比较适合各类的凶杀。

四、离伦敦近,而且也是宣传英国风格的一种方式。

五、最重要的是,牛津往往代表了一种怀旧,代表了一种追求回归校园,回归宁静的愿望。

这一课的内容大致如上,让笔者了解了很多不懂的知识,即觉得有趣,又让我越来越喜欢这个推理小说的重要发源地了。

 

 

寻凶和死者的历史 — 牛津大学公开课

今天给大家介绍一门课,是牛津大学的网络公开课《犯罪小说》,刚看了第一课《寻凶和死者》,这一课主要是谈侦探推理小说的历史。

这一课先从谋杀的发明一点谈起,提到了维多利亚时代人们热衷于看报纸中刊登的犯罪案件和侦探的侦破过程,然后就有小说家挖掘其中的特质,写出一些类似的凶杀案件,不过,这些初期的作者,并没有侦探推理的这一概念,他们大多情况下只是把凶杀作为整个小说中的一个部分,而不是核心。

然后,讲师在提到侦探推理的鼻祖埃德加·爱伦·坡之前,还提到了几位对侦探推理的发展起到了启蒙意义的作者,一位是大家都认识的查尔斯·狄更斯,另一位是威尔基·柯林斯,他写的《月亮石》大家在英语课堂上可能听说过。这两位的书我还真没看过。不过,说句实话,我还真没有看过爱伦坡的小说,并不是不知道这个人,而是怕看的时候能够在其后辈的小说中找到影子,而影响体验,当然,讲师提到了三部最为经典的,《莫格街谋杀案》,《玛丽罗杰疑案》,《失窃的信》,大家若是对侦探推理不是很熟悉的话,还是非常建议大家去看一下。

再之后,讲师自然要提到大名顶顶的福尔摩斯了,不过对福尔摩斯的历史我了解的还比较多,所以这一段也仅当作回味,当然,讲师叙述的方法层次更高,他主要是从传承的角度谈福尔摩斯,甚至是华生,他提到,柯南道尔所创造的福尔摩斯其实很大部分来源于爱伦坡笔下的杜宾侦探,两者有极大的相似点,观察细微,不同常人,极为天才,同时,华生也与杜宾身边的配角类似,和善友好,缓和常人与神探之间的差异。

再之后,大家肯定猜得到,肯定是谈到了阿加莎了,这位仅次于圣经和莎士比亚的女作家。作者讲得非常深入,大家可以去好好看看,现今很多推理小说的诡计手法,其实都来源于阿加莎,尤为一提的是,阿加莎的暴风雪山庄模式绝对是开启了推理中一个新的篇章,例如现今的密室大师,绫辻行人的馆系列,实在是精彩。不过,比较可惜的一点是,我还没有认真读过阿加莎的马普尔小姐系列,讲师的一句话简直让我笑喷了,“马普尔小姐在庄园的生活中细心体会,观察割草工,女仆,管家的一言一行,发现自己其实已深陷于凶杀之都。”

再后,作者开始提到侦探推理的分化,产生了一些分支,比如以心理道德为重点的心理分析派,代表是P.D. 詹姆斯和鲁斯·伦德尔,然后以尸体调查为核心的法医调查派,代表有派翠西亚·康薇尔和凯西莱克斯。再是,有独特趣味的作家,科林·德克斯特和C. J. 桑塞姆。说实话,我对这些作者还真不熟悉,有空得去看看他们的作品,想必会相当有趣。

最后,讲师说到,“牛津大学是小说中发生凶杀案最多的地方,从概率上说,各位听完这堂课不能保证每人都能平安回家。“

非常精彩的一堂课,有空我会继续看第二课和第三课,到时候再给大家分享。

 

灵探

最近虚拟侦探界出现了一位新侦探,就是冠希哥,他的职业是灵探,也就是探鬼神。

冠希哥的这部网络剧其实还蛮不错的,故事都来源于生活,其中出现的灵异事件也合情合理,最后还会来一段开放式结尾,让观众浮想联翩。

并且,冠希哥的本色演出也是很不错的,在第三集里面有一句台词道出了他的心声:

“我都全身心努力工作了,你还想要我怎么样?”

这句话恐怕就是冠希哥这么多年来的内心感受吧。

各位若是有兴趣,可以去腾讯视频看看这部剧,本人还是非常推荐的。

面具症–短篇

 

—— 呜呜

此时中午12点,大家都兴高采烈地结伴奔向学校食堂时,却有一个小女生躲在寄宿制学生宿舍里抽泣,她是三洲市第二小学六年级二班的小灿。她蜷缩在宿舍洗漱间的里角,双手捂着脸,可泪水仍然不止地从双手下面涌出,她身上没有带餐巾纸,只好用手去抹泪水,可是,手上就像是沾满了辣椒水一样,越抹眼泪越多,越抹心里越难受,呜呜的抽泣声也逐渐地变成了泣不成声。

不知道为什么,她哭得如此伤心,既不像是有小男生的欺负而委屈,也不像是考试发挥时常而自责,对于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小女孩,似乎该是快快乐乐的学习与生活才对,哪怕有不顺心,跟小朋友们嘻嘻哈哈玩一个小时,可能就会又活蹦乱跳起来。这种伤心,似乎有些不合时宜。该如何形容这种情感呢?想想似乎都不合适,如果一定要用一个形容词来描述小灿的内心时,恐怕只有“困惑”了。

幸好,小女生并不善于掩饰自己内心的情感,细心的班主任王老师早在课堂上发现了小灿的不寻常,王老师今年40来岁,刚好自己的小孩也是小灿这个年龄,对于小女生在这段时间变化的心思,做母亲的实在是太了解不过了。

王老师打开了宿舍的门,走了过来,蹲在小灿面前,用手帕帮小灿擦去了眼角的泪水,再把小灿搂到了自己的怀里,什么也不说,只是双手轻轻地拍着小灿的后背,轻轻地晃着。王老师心里清楚,在小学生眼里,尤其是寄宿制小学的学生眼里,老师都是法力无边的神,任何问题都能够解决,只要有老师在,他们便会觉得很安心,很舒服。

就这样静静的,不知过了多久,小灿终于恢复了平静,又变成了那个很乖,很讲礼貌的小女生,王老师逮着了一个机会问小灿到底是为什么哭泣。

“王老师,你看这。”小灿左手捋起自己的刘海,右手食指指着额头上的一小块深色的皮肤,“这里的皮肤变硬了。”

王老师轻轻地用手触摸上去,的确,很硬,很光滑,就像是小男孩踢足球不小心摔倒后皮肤擦破后结的痂。

王老师微笑地说着,“小灿,你是前几天不小心碰了额头,擦破了皮,然后结的痂,过几天就会自己脱落,别去抠哦。没事的。”

王老师太了解小女生心中的完美主义了,哪怕是一个小的痕迹,也会让她们伤心一段时间。

可是,又恰好是这种完美主义,才保护着这些小女生长大成人,不至于被人欺负而不自知。

王老师舒了一口气,牵着小灿,一起去自己家里吃最香的饭菜了。

 

 

 小灿上初中了,她端庄玉女的形象逐渐显现出来,班上的男生们大半都对她有朦胧的爱慕之心。小灿心里想必也清楚,可是她不能有所表现,她仍然照常跟同学们一起学习,聊天,可唯有一点,她不再会像小学那样,和一群男生们撕闹在一起了。

“小灿,你没有吃早饭,我这里有一块巧克力,拿去填下肚子吧。”班上高高瘦瘦的男生A某说道。

“谢谢,我自己带了一些零食的。”小灿莞尔一笑,“待会11点时你会肚子饿的,还是留给自己吧。”

事实上,小灿并没有带什么零食,她只是不想接受其他男生平白无故送的东西罢了。刚才的话,只是一个小小的谎言罢了。

上完课,晚上回到家,小灿来到了自己的卧室里,关上门,拿出书桌上的镜子,照上一会。倒不是因为臭美,而是,她今天额头上又有一些痒了,那是额头正中央的一块小拇指大小的深色痕迹,还没有结痂。

小灿回想起来,当时,王老师说的对,也说的不对,对的地方在于,小灿脸上,额头上的痕迹,并没有多大的危害,3天之后便会结痂。而不对的地方在于,痕迹并不是因为擦破了皮,而且,结痂后,并不会脱落,而是与皮肤融合在了一起。最让小灿感到惊奇的是,再过两天去看时,这块皮肤比其他的没有结过痂的皮肤更光滑,更白,更有弹性。正因为此,小灿并没有再为这种奇怪的皮肤问题而纠结。

但小灿始终不太明白,为什么皮肤上的这种痕迹总是时不时的出现,似乎并没有什么严格的规律。她以为是吃辣的上火,可是有段时间,她不吃辣的,照样会长。她还还以为会是因为空气干燥,可是她发现跟天气,季节也没有关系。

除此之外,更让小灿困惑,好奇的是,难道全世界只有自己长这种东西么?其他女生,会不会也有同样的问题呢?

可是她不敢问,她害怕别人知道,她害怕自己成为异类。她一直把这一切深深地埋在自己的内心中,只有在夜深人静或者睡梦中,她才会突然想起。

随着年龄增加,到小灿开始上高中后,她的脸上便再也没有长过类似的东西。小灿也逐渐地忘却了这段记忆。

 

 

 小灿来到了大学,她已经是学生会文艺部部长,她常常需要组织活动,参加学生会会议,接待各院系的老师嘉宾。

她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充实。

更为重要的是,她觉得自己更为理解这个社会的生存方式。

她明白该如何与各类人打交道。对下级要恩威并重,对上级要尊重委婉,对老师要礼貌大方。

她也明白,作为学生这一身份的时日已经不多了,走入社会后,需要处理的问题更多更复杂,因此,现在需要多锻炼这种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

每当她看到周围的同学仍然像高中生一样时,她心中只有一种蔑视。

小灿明白,她今后自己的人生道路与身边的这些人一定不同。

大学的四年其实过得很快,马上就要毕业找工作。小灿靠着自己努力和拥有更多资源的机会,获得了去一家跨国公司实习的机会,实习期半年,如果表现良好,则直接可以签正式合同。

小灿身边的同学都对她羡慕万分,而她只是谦虚地回答,”我只是运气好,你也可以的。”

嘴上如此说,可小灿心里并非这样想,在她看来,其他人既无此实力,更无此运气。

小灿已经为实习准备的十分完善。

可是,噩梦来了。

小灿得了一场大病,高烧不退,更为恐怖的是,她整个脸就像过敏一般,红肿,疼痛难忍。

然后,她那嫩白的皮肤,就像是土地龟裂一般,一块一块地掀了起来。这是医学史上从来没有记录过的病症。

她用手触摸着脸庞上的碎块,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她很害怕,她不仅害怕拿出镜子看一眼,她更害怕这些龟裂的碎块会像结痂一样脱落,最后只剩下一张破碎的脸。她不愿意想这一切,她还只有22岁,就如同10年前一样,她很困惑,她不明白这一切为什么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小灿尘封的记忆被打开了,她想起了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

当时,她脸上每一寸皮肤都曾红肿然后结痂,然后结的痂在没有脱落的情况下,直接与皮肤完美融合,然后长出来的新皮肤更加白嫩,更加有弹性。

她起初困惑,害怕,可后来她习惯了这一切,甚至有些欣喜,她因此皮肤变得越来越好,人也越来越漂亮。

可是现在,这一切就像是报应一样,与皮肤融合在一起的痂,就如是年久的粉瓷墙壁一般,一片一片地即将脱落。

进而,小灿回忆起了自己大学这些年的生活,她突然觉得这一切似乎都毫无意义。

——充实?那又如何。

——管理部门,与人交际,举办活动,这几年,我做了很多。

——换来的,为什么却只是一场重病。

越是如此去想,小灿脸上越是疼痛难忍。

人活的意义到底是什么,小灿开始去思考这样的问题。

——表面上,其他人与自己互称姐妹,可实际上,她们有什么真心话并不会跟自己说。

——那些男人就更不用说了,都只是因为自己样貌才接近自己,个个内心猥琐。

——还有那些老师,其实只不过把自己当作服务员,当作一个花瓶而已。

小灿如上总结着自己大学四年来的收获,她突然觉得自己做了很多傻事。

她回想起了一个人。

——王老师。

——她把自己抱在了怀里,轻轻地拍着自己的背。

——她是真的把自己当作自己的孩子一般。

光是回想起王老师慈爱的面容,和蔼的微笑时,小灿便情不自禁地流泪了。

她回想起了三洲市第二小学二班的小伙伴们。

她回想起了自己和那些小男生互相厮打的情景。

所有的这一切场景,就像是梦中一般,笼罩着一层昏昏的温暖的黄色光辉。

半个月后,小灿出院了,她脸上的过敏消退了,依然是吹弹可破的皮肤。

可是,小灿变了。

她放弃了实习的机会,辞去了学生会的工作,换上了一身轻松的运动装。

她撕下了自己曾经戴着的面具,这些面具并没有在脸上,而是在自己的心中,小灿感叹上天没有毁坏自己的身体,便给了自己一次重生的机会。

她买来了教育学的书籍,开始自学。

半年后,她成功应聘上了三洲市第二小学的语文老师。

 

 

小灿现在已经成为了小孩子们口中的灿灿老师,她已经35岁,工作了10多年,有了自己的家庭,有了自己的小孩。

她现在也因为优秀的教学能力,爱护尊重小孩子的优良品格,成为了一班班主任。

此外,她的第二职业则是专研医学。

 

一个普通的中午。

—— 呜呜

躲在宿舍墙角的小丽低声抽泣着。

灿灿老师把她抱了起来,小丽指的自己的额头,那是一块小绿豆大小的红色痕迹。

灿灿老师,先是心中一惊,再是轻声出了口气。

其实,灿灿老师已见怪不怪,班上的小孩子,这一年来都出现了类似的现象。

每个小孩,在这个年纪,都会得一种病,会因为小孩发育的快慢而有所差异。

这种病的特点是脸上先是会有红色痕迹,再是结痂,最后与皮肤融合为一体,毫无痕迹,反倒会让皮肤更加细嫩。

灿灿老师给这种病取了个名字,叫做面具症,在小孩子们开始有了自己的内心世界,开始对外部世界不仅仅只是好奇时,则会开始得这种病,到了身体发育快要成熟时,则会转为潜伏期。到了成人后,会因为个体体质的差异出现不同的反应。

有的人会一生也意识不到自己的这种病。

有的人会有意识,但病症会马上转为阴性,则再也不会有所察觉。

而像小灿这样的,则是极少的一种情况,在成年时,会有强烈的过敏反应,会在极端痛苦到后,转为了阴性。

灿灿老师本想防范这种病症的发病,可是她发现自己的尝试都失败了,于是她转而开始研究如何彻底治愈这种病。

治愈面具症,成为了灿灿老师接下来几十年的最重要的工作。

 

 

灿灿老师现在已经54岁,马上就到了退休的年纪,就在这一年,她开始为自己的退休做准备,移交自己的工作,培训年轻的教师,此外,她也打算结束自己的医学研究。

——或许,有的问题是无法以一人之力去解决的吧。

灿灿老师并没有打算将自己这么多年的研究公布于众。

因为,她明白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人们生活在一种扭曲的病态中,人人都得了病,却不自知。

把研究公布于众,只会有一种声音。

——李灿这个人疯了。

——李灿自己有神经病。

一年过后,灿灿老师终于退休了,大家都开始叫她灿姐。

灿姐闲了下来,自己的小孩已成家立业,孙子也不需要自己带,她觉得整日无所事事。

可灿姐确实一个有悟性的人,没过多久,她便养了一条狗,一只鹦鹉,然后带着这两位伙伴开始周游世界。

所谓的周游世界,并非真的周游世界,而是发现身边的点点滴滴,她是城里的孩子,没有去过乡下,于是她徒步走到乡间,看到了那些农民,或是正在耕作,或是正在仰面晒太阳休息。

——如果有机会,我也想在乡下住上一段时间。

灿姐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她觉得世界的本来面目就该是这样的。

中午的太阳有些晒,灿姐一直是一个注意保养的人,她脸上的防晒霜全都随着汗水被擦掉了。

——都这把年纪了,皮肤晒黑就晒黑吧。

灿姐突然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了,所谓的容貌其实也不过是昙花一现而已,如今,她也有了白头发,其实,这一切都只是过去了。

灿姐用手背擦着额头上的汗水。

无意间,灿姐发现手背上还有一些碎片状的角质物。

这是什么?

灿姐回想起来了当年的那场重病。

明白了,一切都明白了,灿姐会心地笑了起来。

一天之内,灿姐额头上,脸上的皮肤开始蜕皮。

灿姐额头,脸上,都开始有了皱纹,眼角开始有了鱼尾纹,脸上开始有了老年斑。

灿姐的病痊愈了。

同时,她也老了。

 

 

福尔摩斯第三季第二集影评

笔者刚看完了福尔摩斯第三季第二集,说实话,相当有失水准,整个故事的线路不清晰,强行把多个案件混在一起,最终的一个trick也只是本格推理中都不愿意弄的小玩意。

不过这也是必然,有了第一季和第二季的成功,第三季哪怕是卖人气也可以卖个好价钱,可是这样弄,真心是砸了自己的牌子,这第三季的第三集我都有不想看的冲动。

还是回头说说福尔摩斯吧,我非常推荐各位去看80年代的杰里米·布雷特演绎的福尔摩斯,他演福尔摩斯探案总共持续了10年,从1984到1994年。

他英姿焕发,高挺的鼻梁,铿锵有力的英国腔,矫健的步伐,真就跟柯南道尔小说中的福尔摩斯一模一样,那还是5年前,看第一集时,我就完全被吸引住了,好奇心驱使着我继续看下去,随着剧情的发展,我逐渐发现,他就是福尔摩斯,而不是他演绎福尔摩斯了,不知不觉,就看到了《福尔摩斯回忆录》,这时,我才突然意识到一点,他的眼神不再那样犀利,声音也稍微有些柔和,皮肤上也有了皱纹时,我真的觉得,福尔摩斯老了。

后来,我才知道,其中其实有很多故事,这位演员,说实话,现在想想,还挺让我感到惆怅,他在演福尔摩斯时遇到过不少重大的人生变故,受到了极大的挫折,可是他坚持继续演福尔摩斯,在福尔摩斯不再破案后,他也在睡梦中安详地去世了。

再就是向各位推荐一个节目《档案》,里面专门有一集讲福尔摩斯,提到了柯南道尔还有饰演福尔摩斯的各个演员,总之内容还挺丰富,非常值得一看。

以后如果有空,我还要把家里的三本英文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细细地看一遍,品味原版福尔摩斯的感觉,好了,不多说了,下次再聊。

 

 

 

 

 

有趣的科技DIY

本人最近闲来无事,翻看网上各种各样的博客,碰巧看到了spalish的博客。里面全都是有趣的科技DIY,实在是让我感概万分,这就拿出几例给大家分享一下。

自制激光虚拟投影键盘,spalish在网上买了一些简单的元器件,虚拟键盘激光组件,摄像头,一字线性感应激光头,就组成了一个简易的虚拟键盘,只需要在桌子或者任意平面上,凭空一指,就可以完成在键盘上的敲打工作了。

再往下看,spalish分享的东西就越有趣,这就有一位英国的科技DIY狂热者制作的自制氦气球航天器,成本只需要500英镑,便飞上了35.4公里高空,拍摄了这种视角下的地球,实在是美得让人窒息。据说,英国航天局都对这个项目非常感兴趣。

然后,spalish还推荐了一本好书,《我们都是科学家》,说实话,我非常想去买一本,因为这本书不是面向中小学生的科普教材,而是面向中高端的科技DIY爱好者的。里面涉及到了一些非常有趣的科学实验,比如激光传声,自制光谱仪等。

其实说了这么多,大家也看出来了,笔者我,其实小时候正是一位狂热的小发明家,可惜,当时知识文化水平有限,更局限于大环境,于是,始终都只是做一些毫无科技水平的小制作,比如小学6年级曾设计过一款能够上楼梯的车轮,还设计过起跑器,当时想法确实多,可现在想想,的确是中国的科技水平有限,缺乏足够的科学普及,师资力量也非常有限,无法充分引导和培养小孩的创造力。现在的小孩这方面能力如何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据我所知,现在不少小孩只会捧着一本IPAD玩,不仅伤眼睛,还影响智商的发育。

笔者现在也常常反思这些东西,当我们整天面对电脑,智能手机,IPAD时,其实有没有想过(尤其是那些不懂计算机原理的人),我们其实都只是在被这些高科技玩弄,比如说,机器死机的,怎么办?第一反应,就是郁闷,烦躁,第二反应就是找人修,修好了,再坏了,怎么办,还是不知道弄,还是要找人修,这看起来方便,其实无形中,也耗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类似的情况还有,没事的时候,就拿出手机,上网看看新闻,事实上,这些网上的资讯你真的有必要去读么,真的有必要去了解么,其实真的只是浪费时间,不如拿出这些时间,放松下大脑,呼吸一下新鲜空气。21世纪的人,正沉溺于消费电子当中无法自拔,看似丰富的信息世界,其实单一化了自己的生活,圈子小了,爱好少了,活动得也少了,最可怕的是,大脑也懒惰了,创新能力越来越匮乏,结果,没想到,老外的那帮人,科技DIY都玩到这么高深的层次了,我们还在玩一些他们玩剩下来的东西。

说了这么多,也差不多告一段落,只是想激发一下各位的灵感,是不是突然记起了小时候有趣的科学实验呢?或者是也有本人这样类似的(相反的)感悟呢?总之,畅所欲言。